- 欲申請露營教室及活動中心場地使用者,請先洽本校行政事務處黃主任辦理登記,聯絡電話:03-9781044,分機103。
- 學校同意申請後,須繳納場地使用保證金伍仟元整,並通知學校己完成繳納。
保證金請至各金融機構以匯款方式繳納(本校公庫無法轉帳),
金融機構名稱:6070021 宜蘭縣頭城鎮農會本會
戶 名:保管款專戶大溪國民小學
帳 號:5601 1609 4167 00
到校後請先至辦公室繳交相關費用再行使用場地。
- 使用後若無損壞本校設施,十日內無息退還保證金。
- 搭帳篷露營者可免先登記、免繳保證金,到校後繳交使用費用,依規定搭置帳篷露營。